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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对建成的小产权房可“宽大处理”

发表于2014-01-09



党国英
住建部
政策研究中心主任
党国英日前在某论坛上表示,购买小产权房的是弱势群体,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,政府可以让步;对于在建、在售的小产权房要严查;对于部分小产权房建设不合理,比如建设在马路中间,影响当地社区的公共利益,需要依法拆除。
已经出现的小产权房虽然不合法但有一定的合理性,其实,对于小产权房政府早就该解决,不该含糊不清,一直拖到现在。对过去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,应该分类解决,根据用地属性、房屋安全质量等划分,使其都符合指标,如果不符合就拆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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